(台灣《中時》) 許俊偉/台北報導
台灣《中國時報》【許俊偉/台北報導】
民國101年底國道將實施全面電子收費,收費方式將從人工柵欄的計次收費改成「走多少、付多少」的計程收費,預計下月提出建議費率。由於目前全台三大都會區將有逾半不經收費站的用路人,必須額外增加過路費負擔,因此費率的高低備受矚目,大多數民眾擔心將形同「變相加稅」,引發另一波民怨。
全面電子收費的計程收費制預定兩年後實施,但相關準備工作必須提早發動,而當年又正逢總統大選年,此一措施對龐大的用路人都會有影響,更可能引發未裝車上單元(On-Board Unit,OBU)及目前可「免費用路」者的民怨,甚至可能影響選舉,因此交通部對此政策推動相當審慎。
根據統計,北、中、南三大都會區高達五成四的國道車流(尤以國道1號居多),上下交流道不經收費站,因此現在都不必繳費。但實施計程收費後,這群龐大國道用路人,未來全得依照里程數付費。
國道收費站平均間距34公里,小客車每經一座收費站要付40元,等於每走一公里是1.17元。套到台北都會區利用國道通勤進出台北市的汐止民眾為例,現行汐止交流道到圓山交流道13公里,現狀免付費,未來每天往返卻得額外負擔超過30元。
單看國1,基隆─高雄總里程373公里,10座收費站,全程過路費400元,換算後每公里也要1.07元。
此外,包括連接桃園國際機場(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;IATA代碼:TPE;ICAO代碼:RCTP)的國道2號、國道10號(左營到旗山)和去年才剛全線通車的國道6號(霧峰到埔里)等多條未設收費站的高速公路,未來同樣全得「走多少、付多少」,如同變相加稅。
交通部官員說,國道自民國63年中山高速公路(National Highway No. 1,國1)收費以來,即貫徹「使用者付費」,但長期計次收費不公引發詬病:包括收費站間距不一卻同收40元;短程旅客不經收費站,使用國道免付過路費,對中長程旅次也不公。
交通部臺灣國道高速公路局(Taiwan National Freeway Bureau, MOTC,簡稱「高速公路局」)業務組長王淑寶補充,國道基金財源主要靠過路費收入,政府希望未來計次收費收入維持近年水準,費率考量雖會避免國道基金短收影響國道新建和維護工作,也會避免外界引發擴增國庫收入的質疑。
高速公路局統計,民國98年國道各收費站總通行費約207億元;民國97年過路費收入是204億元。
官員說,高速公路局目前正委託民間進行計程費率研究,期末報告近期完成,4月將向交通部提報建議費率。高速公路局強調,在收入維持平盤原則下,由於未來可望增加原本收不到費用的短程旅次,計程費率將比現行用計次推算出來的每公里約1元還要低;走一趟中山高速公路,通行費不會超過400元。
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說,政府不能漠視收費制度轉換可能引發的民怨,政府應向民眾公開費率計算原則,取信民眾,上路初期也應搭配折扣優惠等配套,而且即刻漸次宣導,否則等到新制上路才說明,民怨衝擊恐難以預料。